|
◆ 簽定流程
你在選好房源,談妥價格后,便是該去簽訂認購書了,這個時候還得交付一定額度的定金, 發展商此時會把有關的資料和相關文件交給你,并講清項目進展情況。
認購書主要內容包括:
1. 認購物業;
2. 房價,包括戶型、面積、單位價格(幣種)、總價等;
3. 付款方式,包括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4. 認購條件,包括認購書應注意事項、定金、鑒定正式條約的時間、付款地點、帳戶、簽約地點等。
在簽定完認購書后,銷售方還應給購房人發放《簽約須知》,以便使購房者明白下一個細節,購房人只有明白其中內容,才能順利簽定購房契約,其內容包括:簽約地點、購房者應帶證件、購房者委托他人簽約時有關委托書的證明、有關貸款憑證的說明、繳納有關稅費的說明。
◆ 注意事項
怎樣認識“定金”
筆者近來在辦理有關商品房買賣的業務中,遇到一個較為普遍的問題,即購房者與開發商正式簽訂買賣合同之前所預繳的定金,在購房者與開發商最終沒能達成買賣協議或購房者因種種原因放棄所認購的房屋時,能否要求開發商返還的問題。具體情形大致分為兩種:一是開發商在物業正式開盤前,以內部認購的方式開始發售,認購期間的價格要比正式開盤后便宜一些,有的還以打折或抽獎等方式促銷。購房者在價格優惠的誘惑下簽了《認購協議》并繳納了定金;二是正式開盤后,購房者在正式簽合同前與開發商簽訂了《認購書》并繳了定金,在正式簽合同時,因某些條款與開發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或開發商拒絕簽訂購房者提出的補充條款,購房者提出退房,而開發商拒絕返還定金……
簽訂《認購書》前應當心訂金風險
購房者往往先通過廣告或銷售人員的介紹感覺某處樓盤比較好,有購買的意向,這時,售房人員會要求您先交納200~500元的“小訂”。并承諾,交款后,可以為您保留3~5天的房號,在這幾天內,如果您決定購買此房,就要交納1萬元或2萬元不等的定金,即“大訂”,并簽訂《認購書》,然后在規定的期限內雙方簽訂房屋預售或銷售合同。實踐中,購房者如果在交納“小訂”后不愿購買此房,開發商一般會很痛快地將錢款退還給購房者。
由于購房者不明白此種“小訂”和“大訂”的區別,往往認為交納";;;大訂";;;后,在簽訂正式合同前如果不愿購房或不能就購房協議與開發商達成一致,“大訂”依然可以退還。但當要求退款時,卻被告知該定金不予退還。特別是有些開發商的廣告宣傳與實際狀況存在較大差距,使購房者不愿再購買時,爭議比較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