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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經營是指特許者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 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并向特許者支付相應的費用。
特許方與受許方以特許合同為連鎖關系的紐帶基礎,實現聯合經營效益。所有受許方都是以獨立的所有者身份加入的,在人事、財務、經營中保持自主性,但是在經營業務和方式上接受特許方的指導和監督。
特許方向受許方提供特許權許可、操作系統和支持,受許方為此支付一定費用(一般包括加盟費、特許權使用費及廣告基金等費用)。一旦特許方接受申請,受許方便可使用特許方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專有技術及經營模式。并在合同有效期內持續得到特許方的支持,以便盡快走上正軌,獲得收益。 |